2009年1月19日 星期一

社運出丐幫?

馬政權靠舉債發行的消費券才剛出爐,馬上就有人要:讓人民更有力量--消費券捐助社運團體。羅列出的十二個團體,都算耳熟能詳。年年都喊窮的社運團體配合政策爭取資源,確實合情合理,只不過像玩具鈔的消費券是否就該率性捐給這批經常互相奧援打氣的社運團體呢?

去年一時喧騰的野草莓學運,今年年初才為了財務公開而顯得有些狼狽,這群青春世代把捐款和花用公諸明細尚且遭人質疑未經會計師簽證乃至捐款細目未逐筆羅列而要撤回當初連署了,這十個由畢業很久的成人運作的公民團體,在財務方面有沒有比現在學生做得更像樣些? 照著名單連結找去,情況還真不怎麼樂觀: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有募捐方式及捐款明細;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有募捐方式、捐款明細、2007年財務收支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只有募捐帳號;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完全沒有財務部分;

婦女新知基金會:只有募捐方式;

地球公民協會:有募捐帳號、2008年6-9月財務報告共四行;

苦勞網只有募捐方式有募捐方式和捐款明細(見意見回應網友blackdog提供網址);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完全沒有財務部分;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只有捐款明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只有募捐方式;

綠黨:有募捐方式和捐款明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有募捐方式和捐款明細。

成人搞社運比學生搞學運還馬虎,自己沒理出一本清楚公開的帳目卻要算政府的糊塗帳,怎麼看都有些氣短。若再對照馬政權執政至今的爭議事件和這些團體的網站內容,赫然發現綠黨對潮寮毒氣沒有出聲、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同在大高雄區的地球公民協會均未見支援潮寮居民北上抗議的行動紀錄、婦女新知和日日春對陳雲林來台期間三名女性網友遭到警察暴力對待皆不表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對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只要求辭職而不追究責任等近期「表現,如此成績竟好意思集體向公民要消費券,莫非是奉行公民有難絕不出頭,公民有錢正好伸手的丐幫原則?

公民辛苦工作納的稅遭馬政權濫發消費券已經夠人氣結,若捐出去還無法知道是否被妥善運用,此等任由專喊口號不負責任的政府和社運被兩頭剝削的辛酸公民還是別當罷。

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當禁菸開始變得法西斯

菸害防制法正式實施,衛生單位的人忙著到處發禁菸警告標誌,不貼就開罰,瞬間令台灣淹沒在一片白色的恐怖貼紙之海中。讓不選擇某事物者的意願完全壓倒偏好某事物者的意願,乃至強迫舉國公開表態否則入罪的盛況,大概只有戒嚴時期到處漆得斗大"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匪諜罪可比。

我不吸菸,但這不表示我必須將這項習慣/偏好具體化成標語並隨時展現在公共空間,所謂的自由讓我得以保有選擇和改變的餘裕,個體間總有調適彼此選擇差異的法子,而吸菸造成的社會衝突損失,恐怕遠遠排不上社會問題的前十名。也許反菸人士認為拿牛刀殺雞是圖個健康的長治久安,但用法律強迫舉國上下在所有公共空間一律表態擁護,這把反菸牛刀殺的早已超過菸屁股大小的雞,而是架在每個人自由意願上的法西斯軍刀。你不和我一起反菸嗎? 那麼你就是個犯罪者,比醫院見死不救還可惡,比遊覽車事故造成人員輕重傷還嚴重,而醫院和遊覽車至少有累計違規的犯錯餘地。

不公開表態支持的犯罪情節超過人命損傷,這是哪門子的正義價值? 法律禁止事項何只千百,惟獨禁菸要不分職業貴賤一體擁護又是基於哪種真理?

顯然不願將美國人李慶安解職的立法院裡有不少人支持這種正義和真理,而把這種正義的實施範圍以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一下擴大到所謂室內工作場所,讓住家以外的工作場合得處處公開表態反菸否則罰錢的始作俑者是以下這些愛好法西斯手段者:

立院第6227號提案人廖本煙、楊宗哲、郭榮宗;
連署第6227號的則有:黃偉哲、陳瑩、謝欣霓、賴士葆、陳杰、曹來旺、蔡其昌、高建智、莊碩漢、林郁芳、謝國樑、蔡勝佳、費鴻泰、李永萍、盧天麟、李昆澤、黃劍輝、沈發惠、王塗發、鄭朝明、陳銀河、陳志彬、蔡豪、羅志明、劉寬平、黃宗源、彭紹瑾、林岱樺、李明憲、李鎮楠、徐少萍、鄭運鵬、鄭國忠、羅明才。

立院第6242號提案人廖國棟、洪玉欽、李全教;
連署第6242號的則有:劉詮忠、孔文吉、李嘉進、蔡豪、高金素梅、吳成典、陳志彬、洪秀柱、徐少萍、曾華德、林正二、徐志明、張川田、朱鳳芝、林建榮、曹爾忠、帥化民、李紀珠、蔡啟芳、林為洲、陳秀惠、廖婉汝、楊仁福、黃昭順、周守訓、黃志雄、江連福、劉盛良、何智輝、黃健庭。

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立院朝野協商
主持人:王金平
協商代表:鍾紹和、郭林勇、王幸男、曾永權、田秋堇、黃淑英、賴幸媛、黃義交、曾燦燈、傅崑箕、楊麗環、高建智、丁守中、蔡豪、王拓、柯俊雄、謝國樑、柯建銘、尹伶瑛、楊宗哲、陳進丁、林滄敏、徐少萍、顏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