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連任。現形。狼和狽

自從一黨獨大的情勢再度復活於台灣,民進黨試圖把網路作為突破國民黨官媒夾擊的出口,地方如市議員簡余晏,中央如蔡英文,都有個人部落格作為發言管道之一。前者的主動出擊在書籤網站已締造一定聲勢,後者雖被動低調,至少也有與部落客接觸溝通互動

相形之下民進黨內不上不下的立委成員顯然繼續走傳統路線: 動員旗海獲取實體活動(如1025大遊行)能量,在可預見的衝突場合(如晶華酒店)吸引鏡頭; 質詢話題性政策爭取新聞和政論節目曝光。這些立委既非具高度象徵性的政黨主席,必需面臨前朝執政包袱; 亦非地方性的議員,敢衝敢為有助提高知名度; 對這些剛從新選制倖存於國會的立委而言,想在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架構下尋求連任,過去那種顧好特定價值基本盤的老方法已不足以保證成功,走溫和路線盡量擴大潛在選民才是務實作法,小選區則意味必須比過去更勤跑基層拉攏選民來確保連任勝算,區域立委尚且如此,靠政黨票上壘的不分區立委就更小心翼翼以求提名排序向前

因此,這些身為本土路線唯一在體制內安全享有權力的現任民進黨籍立委,反而成為目前政局中最為保守的一群。儘管頻繁動員對資源有限的黨根本事倍功半,口頭質詢對岌岌可危的社會是遠水救不了近火,這些立委們寧願當立法院裡的動口君子偶爾出現在遊行舞台車上明志,也不願奮力拼搏阻擋賣台政策以免日後被選舉對手戴上暴力黑帽

體制內的民進黨顧忌選舉成敗而舉步維艱,體制外的社運團體同樣在這波政治潮浪中裹足不前

野草莓學運一開始即摒棄藍綠如今正苦苦堅持時,2004年成立公平正義(泛紫)聯盟的團體們到哪裡去了? 當野草莓學運要求馬劉道歉時,2005年號稱堅持要發展草根民主和打破藍綠壟斷權貴政治的人民火大聯盟為什麼此刻只關注廢除集遊法了? 野草莓學運要求警政國安首長下台時,2004年主張「反操弄、反撕裂、反歧視」的「族群平等行動聯盟」此時何不為上揚唱片事件挺身而出?

拉開這些專在過去政治浪潮高漲時出現的華麗聯盟名單,各工運、婦運、文化乃至社福和少數族群團體各有訴求和路線,當社會享有高度自由時得以高調倡言爭取公民認同和對抗政府黨派,當社會的自由空間遭到壓縮時,這些大聲過去抨擊當道的賢達們卻龜縮木訥,眼睜睜看著公民們被毆打被恐嚇,冷眼者甚至幸災樂禍起來

如果真有時窮節乃見這回事,那麼十一月的人權迫害乃至五月以來的政治亂象,無異是一面照妖鏡,把自命正義的社運團體打出原形。公民們以為民主人權、自由這些普世價值是社會全體共有認同,然而一旦碰到中國這道考題,左派情結的工運就不說民主了,藉外籍配偶議題延續發聲地位的婦運就不提人權了,靠交流吹捧包裝的文藝圈就不談自由了。本以為是替同胞謀福利討公道的諤諤之士,原來是復辟威權和民族極權的自己人

民進黨的立委把連任利益看得比黨的利益還重要,公民社會的社運團體把中國地位擺得比台灣主體還前面,綠色何需敵人? 藍色何需同志!

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三角。悶燒。決戰場

十一月尚未結束,今冬略起凜冽,整個社會卻已陷入嚴酷的陰霾。負面經濟消息接二連三傳遍全球,每個國家都奄奄一息,台灣卻像一個悶燒中的壓力鍋,除了沉重外部壓力,更有加劇的內部摩擦,隨時就要爆炸。

台灣的政治空間現在猶如一個三角形: 國民黨和民進黨各佔一點,第三點則是公民社會。

三方的球型端點內各有左右問題: 
國民黨有中國促統和府黨不合的壓力,
民進黨有勢力緊縮和扁案糾結的壓力,
公民社會有經濟衰退和人權倒退的壓力。

三方的左右問題同時被另外兩方所施壓: 
國民黨有中國促統需要面對公民社會的質疑,府黨不合就會遭到民進黨的見縫插針; 
民進黨的勢力緊縮便難以在國會取得成績,扁案糾結的曖昧態度便無法說服社會支持; 
公民社會有經濟衰退得面對國民黨飲鴆止渴的買票誘惑,人權倒退則面臨民進黨的動員收割。

三方內部壓力目前都有增無減: 
擁國家資源和中國幫襯的國民黨顯然最具優勢,卻因府院極度無能讓以逸待勞變成自曝其短; 
民進黨看來可趁機大舉反攻, 偏偏為圖選舉而自縛手腳; 
公民社會似乎民氣可用,無奈力分則弱不足以成事。

從張銘清摔跌到野草莓學運,每當三角形內出現爭議或事件,三方因刺激而彼此施壓,三方圍起來的折衝共識空間愈形縮小,政治態勢益發緊張而難以轉圜。這樣的政治悶燒徒然耗損各方實力,也讓台灣自困愁城而無暇顧及外部國際社會的中國打壓。

要打破政治三角內耗,寄望親中急統的國民黨顯然是請鬼拿藥單,只剩民進黨和公民社會能放手一搏。而議會路線乃政黨天職,企圖爭取保守/溫和中產選票增加選舉勝算的民進黨這方顯難有大開大闔之舉,只剩公民社會有可能以新價值突破僵局。野草莓學運固然帶來清新空氣,卻需要加入足夠火種燃起推動改革的熱情。誰能挖出這關鍵的火種,誰就能燒出政治決戰場,將舊三角餘燼轉為滋養肥料,成為新的政治標竿。

在這不確定的新局出現前,國民黨若再習於丟短期議題(譬如消費券)苟安,民進黨再任憑國共偷渡四項協議的卅天國會審議期而逐步棄守台灣主權,公民社會再無法守住既有的人權基本價值,都在台灣這艘船上的三者不久必將面臨沒特權沒人權更沒財產權的最冷最黑最漫長的絕望冬天。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讓我們一起祈禱

讓我們一起祈禱
希望八十歲的劉柏煙伯伯能平安脫險
遠離死神的火焰

讓我們一起祈禱
祝願劉伯伯的聲音能被聽見
即使喧囂已企圖模糊湮滅

讓我們一起祈禱
期盼廣場上的悲劇莫再重演
因為1989那場火並不久遠

讓我們一起祈禱
沉痛將令眾人團結
走出迷幻甜蜜的謊言

讓我們一起祈禱
到寧靜的廣場
為一位老人 為一個明天

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1106-1 來自和諧社會的協和專案?

君視民如草芥,民視君如寇讎。中國老梗果然最適合描述走中國路線的附庸英主。

匆匆趕到臺大醫院已近正午,還沒出票閘就見到異象:鐵門深鎖的一號二二八公園出口。


明知有大型集會舉辦而反向縮減流量通道的作法,應該是目前最流行的交通管制手段。不過這種手段的實施根據是打哪兒找的啊? 準公安單位大概是被罵執法無據太多次了,這回很體貼的把公文張貼出來讓大家瞧瞧:

原來是中正一分局特別封鎖二二八紀念公園,把民眾掃出公園外是為了以收淨化之效,這種愛護地球維護綠化節能減碳的出發點真是佛心來著,協和專案難道是配合來自和諧社會並受上人感召的上國特使之特別企劃?

連植物都愛護至斯,保護動物當然更積極了。大概是怕公告太多過於吸引民眾注意力,找不到洗手間會學蚯蚓率眾衝撞鐵捲門,準公安們比旅行社的隨車導遊還貼心,守在票閘出口處,討論如何引導民眾認真勤洗手預防腸病毒的積極對策,新砸店打人紮師兄們,實在足感心耶~


北捷公司自從新董事長走馬上任,新人新氣象,果然神武照鏡子,裡外都是人,找到市警局合作,夾道歡迎所有臺大醫院站下車的旅客,氣魄可比北韓大得多,可喜可賀,可口可樂...


(趕人感心的師兄們站久了也是需要休睏一下滴~)


(阿伯曬太陽公安曬警棍)


(歡迎! 歡迎! 我們歡迎你!...)

1106-2 主辦單位

其實1106舉辦遊行的並不是保證沒guts的小英,真正的遊行主辦單位是跛歷史單位

協辦的台北跛歷史分會早在11月4日就載來至少18組拒馬沿著常德街擺放48小時內就派上用場

跛歷史大人拒馬後的人行道好寬敞當初捷運局應該把出口開在那邊才對吧,請有正義感的好市民打1999報告好市長這個交通缺失。感謝台中縣政府配合調度一萬八千名員工扮演無臉人臨時演出費用請找臣刪根處長領取下次演出機會請洽斷尾羽議員。


遊行必備的真正馬路,只有拒馬可以走的路


僅見於首善之區的人樹分流交通設計


跛歷史們正在可愛動物區和拒馬群觀看無脖無尾熊。


跛歷史們在史上最貴常德地下道前準備酌收參觀費用事宜。


不能免俗的主辦單位動員遊覽車照圖。



當然一定要搭配吃便當的動員照啦!

BBC報導:中國向歐巴馬要求台灣

果然最害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驅長與陳雲林在美國大選時同時演出的大戲就是方便中國以其畫面向歐巴馬提出其台灣訴求(例:要求美國不要出售防禦性武器予台灣)。大家檢視一下驅的外交國防政見是否與中國的台灣訴求不謀而合。先將連結與部份文章貼上,待有空時再來分析。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7712294.stm

China makes Taiwan plea to Obama

Barack Obama , 5th Nov
Barack Obama will take office as the new US president in January

China's government has urged America's new president-elect, Barack Obama, to oppose independence for Taiwan.

A foreign ministry spokesman said the issue was key to good relations.

The demand comes after Taiwan's President Ma Ying-jeou held a brief but historic meeting with a senior Chinese envoy in the Taiwanese capital, Taipei.

But the meeting was vehemently opposed by thousands of protesters, who object to the closer trade and economic ties agreed in a deal this week.

Taiwan has been ruled separately since the end of the Chinese civil in 1949; the defeated Kuomintang retreated to Taiwan to create a self-governing entity.

But Beijing sees the island as a breakaway province which should be reunified, by force if necessary.

(底下還有,請各位點其上連結入內閱讀)

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向人民宣戰的前夕

2008年11月4日風和日麗,台北賓館旁,台北市警察局載來一車車拒馬卸下在人行道上。乾淨的古蹟圍牆內鳥鳴啾啾,白晝的鳥兒們不知道警察們在笑什麼,暗暝的月娘卻知道一首禮讚自然的歌曲被暴力給瘖啞了

2008年11月5日弦月彎彎,台北晶華旁,台中縣警察們一個個手持棍盾矗立在人行道上。豪華的黑頭轎車前大燈熠熠,車後的路燈不知道警察們在凶什麼車旁的蛇籠卻知道一群維護尊嚴的民眾被暴力給圈脅了

社會近日震驚於警察機關執法過當
,提出文明的反制方法訴狀寫好了電話裝好了異議紀錄表記好了人人都知道要帶手機相機攝影機存證自保這是生活在法治社會的平民反應。然而至今仍把依法行政掛在嘴邊當口頭禪打發質疑的政權,難道也是用同樣的規則運作?

人數密集武器完備攻擊主動手段狠毒,追打到底自從陳雲林抵台後如此維持秩序的規格顯然遠遠超過所謂警察維持秩序,幾乎是軍隊執行任務的程度了。若數字週刊所說維安工作乃國家元首親自操盤作為是真的,那麼陳來台後最大規模的1106集會所要面臨的,恐怕不會停留在執法過當,而將是更加軍事化的高度鎮壓

一場沒有子彈
、沒有國際關注、沒有立法司法牽制的戰爭,或許就要由一個上任未滿半年的民選總統發動了。沒有木棍、沒有鎮暴盾、沒有刀片拒馬的人民,只有以各自的肉身面對這場戰爭。汗水、淚水鮮血可能會落在台灣明天的土地上,在這之前請讓我們一起祈禱:這個國家,仍然有和平爭取自由與民主的希望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大法官們 請替未來作準備

馬政權這陣子從行政機關到司法機關的種種違憲行徑,多如牛毛,人民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受害者受政府機關打壓若是走一般法律途徑單打獨鬥,曠時費日,更怕被這些機關沆瀣一氣的合作下給逼得投訴無門。在沒有選舉,沒有公投的期間,公民手中僅存的防禦武器,只剩下聲請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的網頁有清楚資訊,不耐冗文者建議看動畫

這條漫漫長路的重點:
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解釋憲法?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
(3)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具備以上條件,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八條)


聲請解釋憲法的聲請書要如何書寫?
A:聲請解釋憲法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以A4紙張書寫,直式橫書,即如本Q&A書寫方式):
(1)聲請解釋憲法之目的。
應說明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某條法律或何項命令,如何牴觸憲法。
(2)法律或命令見解發生歧異之經過及涉及之法律或命令條文。其內容應包含:
Ⅰ.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實,及涉及的憲法條文。
Ⅱ.所經過的訴訟程序。
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的名稱及內容。
Ⅳ.有關機關處理本案的主要文件及說明。
(3)聲請解釋憲法的理由,以及聲請人對本案所主張的立場及見解。內容應包含:
Ⅰ.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疑義的內容。
Ⅱ.聲請人對於疑義所主張的見解。
Ⅲ.解決疑義必須解釋憲法的理由。
Ⅳ關係文件之名稱及件數。
(參考法條:同法第八條第二項)


最終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範圍包括哪些?
A:「法律」是指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命令」是指中央或地方機關發布的行政命令(如細則、規則、辦法、標準、準則)、要點、注意事項等,行政機關下達的函釋,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的判例、決議等。至於聲請人聲請解釋的法律或命令,是否可以作為解釋對象,大法官會分別針對個案,加以認定。


在沒有取得確定終局裁判的情形下,可否一般性的對法律或命令有違憲疑義,聲請大法官解釋?
A:大法官審查的對象是「法律或命令」本身,而且這一「法律或命令」必須是最終之確定終局裁判中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所以在憲法上權利沒有受到侵害,也沒有因具體的訴訟個案,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的情形下,不可以只因為對法律或命令認為有違憲疑義,就聲請大法官解釋。(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五條第一項第二款)


已經取得最終之確定終局裁判,但認為法院的裁判不當,可否聲請解釋?
A:聲請人如果只是主張法官在確定終局裁判中,認定事實、適用法令或者是法律見解不當,而沒有具體指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哪一項「法令本身」,有如何牴觸憲法的疑義,是不合乎聲請要件的。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


釋憲聲請案的處理過程如何?
A:大法官書記處收受民眾聲請書後,先對聲請書的格式作初步審查,對於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八條規定的聲請書,立即分案,送請承辦大法官審查。承 辦大法官審查認為合於同法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要件的聲請案,還要經過全體大法官過半數以上同意,才會被受理,循序列入議程等待實體審理,這類案件日後即有可能被作成解釋。承辦大法官審查結果認為不合法定聲請要件的聲請案,在經過全體大法官議決應不受理後,本院即會將不予受理的結果 連同理由函知聲請人。



要釋憲,得先受害,可以說沒有血淚就沒有第一步。公民能做到的自我保護,是盡量以團體組織形式行動,讓進入司法程序的代價藉由眾人之力降到最低。

一黨獨大造成的恐怖後果已隱約浮現,作為國家憲法最後捍衛者的大法官們,請在今日的肅殺險惡下替未來的民主自由作好準備,司法天秤上等待著的,是你們的榮耀與我們的期望。

就為一個陳雲林 竟推翻自由民主!

從陳雲林踏上台灣土地的那一刻起,台灣人就此喪失所有一切公民權利,不僅立刻遭受戒嚴時期的威嚇待遇,更眼睜睜看到中國人正享受著他們在中國沒有而此刻台灣人也沒有的自由權利

中國配偶可以放心安全成群結隊搖彩球穿群服
在北美館附近歡迎陳雲林,台灣女性連三三兩兩走在中山北路上都會被違法逮捕中國一個基金會會長可以享有最高規格通關禮遇,台灣和世界各國旅客卻都得因此改期迴避中國五星旗可以旗海飄揚迎接陳雲林,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旗卻被當成違禁品沒收銷毀

馬政權的警察機關畫下如此鮮明的雙重標準之依據,不正是PROC和ROC的國家差別嗎? ROC的警察為了維護PROC的人民竟不惜違反ROC法律而攻擊ROC的民眾乃至民意代表,這不正是PROC已成為ROC上級的最佳證明嗎?

一個中國社會團體之一的海協會陳雲林到來就讓台灣回到1987解嚴前的高壓統治,形同廿年來累積的自由民主成果在一天之內被馬政權完全否定,何止於賣台,更是將普世價值出賣給了極權專制

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還有哪些課?

惡劣政府是強迫民眾快速學習的最佳動力,最近光是2.5ppm三聚氫胺檢出標準,讓社會從化學到毒物檢測乃至歐盟美國食品安全規定都上了一堂課,可謂舉一反三。大概是怕光有理工課程不足以培養人文內涵,藉著江陳會到來,利用法務部對全國民眾放話,提高大家對公民課程的認知。

隸屬行政院的法務部除了是酬庸選副總統和翻案三一九通通失敗之社會賢達所在,真正身分其實是歷史悠久的司法行政部,如果光看組織架構,多半是檢察體系的公務員才會接觸到這個單位,若要根據職責放話,對象也該是檢察機關人員,不會是國家公民。但馬政權向來以復古知名,因此堂堂高檢署檢察長發言路線重溫1979年高雄美麗島事件前夕12月9日[為維持秩序及避免妨礙交通,任何群眾集會將嚴加取締。]之戒嚴風格,真乃跟隨警察機關拒馬蛇籠的識時務俊傑。

重溫公民課和歷史課當然不夠,真正重頭戲是法學緒論,譬如公民團體告檢察長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縱使少有勝算,但勉強有刑法第160、304、325、328這幾條湊合著在街頭體育課和言論藝術課使用,也算扳回一城,若能抬出司法院大法官們針對行政司法鷹犬打壓言論自由的違憲行徑作出隆重釋憲,課程就更充實了

最後,拼經濟的馬政權自不忘留一道數學題供大家小試身手: 若警戒1025大遊行六十萬人動用五千警力,維護陳雲林一人動用七千警力,則海協會此一中國社會團體之代表,約值多少台灣人現身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