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就為一個陳雲林 竟推翻自由民主!

從陳雲林踏上台灣土地的那一刻起,台灣人就此喪失所有一切公民權利,不僅立刻遭受戒嚴時期的威嚇待遇,更眼睜睜看到中國人正享受著他們在中國沒有而此刻台灣人也沒有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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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館附近歡迎陳雲林,台灣女性連三三兩兩走在中山北路上都會被違法逮捕中國一個基金會會長可以享有最高規格通關禮遇,台灣和世界各國旅客卻都得因此改期迴避中國五星旗可以旗海飄揚迎接陳雲林,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旗卻被當成違禁品沒收銷毀

馬政權的警察機關畫下如此鮮明的雙重標準之依據,不正是PROC和ROC的國家差別嗎? ROC的警察為了維護PROC的人民竟不惜違反ROC法律而攻擊ROC的民眾乃至民意代表,這不正是PROC已成為ROC上級的最佳證明嗎?

一個中國社會團體之一的海協會陳雲林到來就讓台灣回到1987解嚴前的高壓統治,形同廿年來累積的自由民主成果在一天之內被馬政權完全否定,何止於賣台,更是將普世價值出賣給了極權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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